红龙

丧志集多肉其十

发布时间:2022/5/19 19:51:26   

“曾经沧海难为水”,我已经很久没有买过多肉了。虽然现在去花市还是会去多肉的摊子看看,但也只是看看了。

提起多肉,那段日子是苦中带甜的。但不是巧克力味,而是普洱茶。那种甜得在茶咽下去之后才会有,即所谓的回甘。饮茶的时候,是感受不到甜的。

大学毕业之后,我与她成了男女朋友关系,我们结束了实习生活,便彻底结束了这一辈子的学生职业。

我至今仍认为,人这一辈子,最令人羡慕的职业有二,一是皇上,二是学生。如果能当完学生当皇上那真是太爽了。

诸公明白,这是笑谈。不过做学生的无忧无虑真是件极幸福的事儿,你可以不用有任何负罪感地伸手向家里要钱,要钱的理由也很简单,我是学生,我不挣钱。

大学毕业证就是推开社会大门的门票,在校园里,它表示你学业之结束,在社会上,它表示你学习的开始。如果说带薪实习不算正式工作的话,那么,我将迎来人生第一份正式工作。

不过由于遇到并爱上了她,我原本的毕业工作计划全部要推倒重来。如果没有她,我与原单位的合同将会续约,我会和我的前女友在绥中继续工作一年半载,待经验足够丰富,时机足够成熟,回乡结婚,再找新的工作。

但我与她的这份爱情在当时是不受那些世俗之人祝福的,甚至是唾弃的。而且不管是否有我,她都是不打算在这个巴掌大的县城里的。

沈阳的姑娘嘛,蕞尔小县是留不住的。

我们的人生轨迹,刚一重合就要分开,要爱,便要面对未知的挑战。其实这世上,没有比未知更恐怖的东西。

她要回沈阳,她告诉我,如果想在一起,她必须回沈阳,否则没有可能。

她是老人带大的孩子,童年在乡下生活,父母在城里打工。高中又是寄宿制,所以近二十年,没有过长时间和父母生活的经历。如果没有我,她将回到父母身边,工作,结婚,生活。用人生之后的几十年弥补前二十年的遗憾。一个女孩,一个姑娘,谁不想出嫁后也能时时刻刻见到爹妈呢?这是莫大的幸福。但命运让她遇见了我,要在一起,便得离开沈阳,嫁到锦州,我是不能在沈阳工作生活的。我是家中独子,毕业前亲眼目睹了爷爷奶奶的离开。

我没有大城市闯荡的热情,我不想听什么男儿志在四方的鬼话。我是个早就被玩物丧了志的人。我怕有一天,我在异乡接到一个电话,而回到家时,门口挂着白灯笼。别和我说什么来得及,你也不是预言家,没有见过死亡的人都认为死亡很遥远,终老家乡,就是我二十出头的选择。我不用你夸我有出息,我有没有出息不用别人界定。

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我是喝小凌河水长大的人,这辈子只想喝小凌河水。

她说至少要一年的时间,一年以后,或许可以说动父母,让她跟我走。沈阳距锦州不远,但我不接受异地恋,她现在不能来,我得去。

去干什么?住哪里?怎么能活下来?万一分手了又该如何?我的一切都是未知数。

妈没少说我,说我穷折腾。对象对象不要了,工作工作不要了,家,家也不要了。去沈阳?是个什么样的丫头有这么大魅力?

亲爱的朋友啊,你们做过这样的事吗?以一己之力对抗全世界,身边没有一个人会祝福你,支持你,所有人都认为你是个疯子。但我做了。

你又怎么能说玩物丧了我的志呢?

我买了车票,独自一人带着行李来到沈阳面试,她来车站接我。

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到达省会。沈阳站真大啊,若不是她接我,我自己绝走不出来。

面对着皇姑区,我知道,这一个区就比锦州市区还要大,我见到了新闻里听到过的“黄河大街”、“泰山北路”。全市的街巷、楼宇、车辆、行人、花木、阳光和空气都在告诉我一句话——这里不是你的世界。

我想到白居易初到长安应试时拜见上官,顾况说过一句“长安米贵,居弗大易。”

居易居不易,我又能如何呢?

当天我面试了两家机构,可喜的是两家机构都愿意录用我。那晚,我住在四十一宿的旅店里,现在这种小旅店已经不多了。这么说吧,简陋到我一拳可以将墙板砸个窟窿。全屋没有窗户,只容得下一张床。我体会到了小时候养在罐里的蛐蛐的感受。

选择单位时,我只有一个要求,提供免费住宿。

我工作在铁西广场附近的一家培训机构,她在于洪区上班。我俩之间的距离,不次于从锦州到葫芦岛或者凌海市。不过不管怎么说,我也在沈阳了。

我住在办公室里间的员工休息室里,一张铁架子上下铺的床,除了一副铺盖是我的,屋里全是人家的杂物。倒不是说乱,那些杂物我可以堆起来放在一处,但是一个塑料瓶我也不敢扔。谁知道人家是否有用呢?你见过被关在陌生笼子里狗吗?到处没有熟悉的气味,坐立不安,最后只能半蹲半站,缩在角落里发抖。

我就是那只狗。

这一夜,没有热水,我用自来水洗漱之后躺在床上。仰望上铺木板的纹理,几百平米的大机构里只有我一个人,别人都下班了,别人都有家。

我第一次知道,原来新入职,没有电视剧里的什么欢迎仪式,没有什么自我介绍环节。身边人是面瘫、哑巴与盲人,没有人和你打招呼,你是被无视的存在。我领略到了校园里不存在的冷漠。这是社会给我上的第一课。

我是进入到狗群里的一条新狗。

没有温暖,只有无尽的恐怖与陌生。

我没想到,大学毕业之后才两个月,我又睡到了上下铺的木板床上,这感觉,怪熟悉的。

那一夜,我想到了很多人。家里夜不能寐的母亲一定在担心我,而又不免抱怨我。前任应该是流着泪在删除关于我的一切回忆。同学们茶饭之余该是把我的事儿当个笑话聊一聊了吧。而她的父母怕是还不知道我这个人的存在吧,即便知道也一定懒得和女儿聊起这么一个“盲流”一般的人。我是这个世界的笑话。

当时是九月,夏末秋伏,而沈阳更热,但半夜,我被凉风吹醒,其实,风不凉。

没有人比我上班更容易,推开房门便是办公室,我是永远不会迟到的。但我是永远没有休假的,当你休假正在睡觉时,你的门外,同事早已列坐其次了。对于我来说,这个房子是用来睡觉的,不是用来休息的。街道才是。

下班或休息,我都会到街上走走。这“走走”二字听起来悠闲,其实就是流浪。以“天”为单位地走,没有方向,没有目的。挑一条街一直走,走累了再原路返回,省的迷路。我唯一的家用电器是一个热水壶,妈心疼我,给我邮来一个电饭锅。当时的快递行业和现在比不了,电饭锅到了时,坑包凹陷,市场的土豆都比它圆润。不过,我可以用它来煮饭或粥。

我的工资只有两千元,吃则不能穿,穿则不能吃。记得十一一过,沈阳突然变天,冷得要命。而我带来的秋装最厚的就是一件夹克。我在距离最近的商场买了一件呢子大衣,花了四百元,之后没有办法,厚着脸皮向父母要钱。

我裹着那件大衣,在ATM机里取钱时,心如刀绞,我真想抽自己耳光,但这是我选择的路,为了爱,更为了证明我可以。

后来,我和一对夫妻合租了一间民房。费用共担,每月元,我的工资一下子变成了“一”开头。但我有了自己的狗窝。

那房子我一辈子记得,以为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识过。那也能叫做房子?全屋开门是一条走廊,右一小屋,左一大屋,一厨一卫。若不是有个入户门,我还以为那是没有独立卫浴的招待所。

居住条件我不想多谈,有过经历的人会说我卖惨,没有经历的人也体会不到。真正的苦是懒得讲的。

问我何所思,问我何所忆?我亦无所思,我亦无所忆。

合租的是对夫妻,而丈夫又是个早出晚归的上班族,为了避免麻烦和尴尬,我除了大便,不出房门,小便都是在屋子里解决的。

可能对于大城市而言,这种合租很正常,但是我真的是第一次。我与对方年龄不同,工作不同,三观不同,爱好不同,老家也不同。没有任何交集。我不爱交流,对方亦然。我们的关系并不差,因为没有关系。

除了见面点头和交房租之外,同处一室,不同世界。

休息日我会去看她,她在于洪,而我的休息日又不是她的。

我住在和平,要骑四十分钟的自行车去铁西广场坐地铁,直到好久之后,我才知道,和平区也有地铁。

一号线换二号线,下车后坐公交再倒三轮,我才能看到她,而她在上班。晚上学生一放学,我便得回去了。三轮、公交、地铁、自行车,又是一天,一个月中,会有四次。

我永远记得,那年冬天,我既然穿着薄秋裤度日,沈阳的冬天比家乡冷,但我买不起厚秋裤。一条裤子的钱足够我吃好几顿饭,我有一辆自行车,下班后骑回去,一个小时。

我们晚七点半下班,大雪啊,沈阳的雪特别勤。我又冷又饿,总是想起《卖火柴的小女孩》的故事。街边有家常去的四季面条,一碗鸡汤面五块五,最便宜。很多人会再点上一份鸡架。我会要一瓶啤酒。沈阳的啤酒劲儿真大,就这鸡汤面吃下去,浑身发热,趁着酒劲儿,一口气骑回去。

我现在是滴酒不沾的人,但是那一年,我很爱喝酒,我的阳台上,全是酒瓶子。

青春啊,我现在仍觉得,当年的自己真帅。

曾经沧海难为水。

正是因为当年的经历,让我现在什么都不怕,再难,还能有多难呢?

那个年月,我可是挨过饿的。一盒面包,即是午饭又是晚饭。呵呵,我喜欢蹭单位的托管晚饭。有剩饭我就会去吃。我吃完才能给收泔水的人拉走呢。所以说,那些和我同吃一道菜的猪们放心,哥替你吃过了,挺香。

我和猪的区别在于,猪可以放肆吃,我不敢,领导看着呢。

你问我,猪狗不如了,你还玩物吗?

我从沈阳回乡的那天,带回一个泡沫箱子。别的行李或托或拽或背,只有这个箱子一直抱在怀里。妈看着我双肩上勒出的血印子问我,这是什么宝贝?打开一看,是卫生纸包好的一棵棵多肉。

我这人,可以不吃,但不可以不玩。

当年正是多肉最火的时候。大小花市,几乎都在卖多肉,而且,多肉的摊前总是人山人海。您若是多肉玩家,听我说几个品种,就知道我入行有多早:黑王子,白牡丹,观音莲,吉娃娃……这些品种,现在不好买喽。

我的住地靠近南湖公园,而当年南湖是有个花市的。我有空便去,收入大半也都花在了这儿。

买花,买盆,配土,乐此不疲。我每天在我的小阳台鼓捣花的时候,才会觉得,这个世界是我的。多肉喜欢陶盆,因为透气。但陶盆比塑料盆贵多了。为了一个陶盆,我常常看见老旧小区就进去走走,楼道里偶尔能发现上世纪的那种老瓦盆。也算捡也算偷,每得一个,如获至宝。

你说我败家,我问你,秋裤能换来快乐吗?多肉能。

衣食所安,弗敢“加”也,而牺牲玉帛,却弗敢“废”也。我当年很穷,但我认为,一个人的穷富不再仅仅在于物质,更在于精神。我的精神世界里,我早已经腰缠万贯,挥金如土了。

八十一盆,硬币大小的雪莲,如今已经烂大街。五块十块就可以买到,但我见到了仍是会看上几眼,会心一笑,当年要是这个价……

当年要是这个价我也不买,我还买八十的。

从我的住处到南湖公园,要经过工业展览馆附近的过街天桥。

元旦之际的一个夜晚,我走在桥上,向下看。

马路上,中间是隔离带,左右两侧四排车道。两排远去,两排正来。天很黑,桥很高,风很冷。人来人往,只有我站在那。车看不清轮廓,只看得见灯,一条红龙往远去,红色的身体延伸到我脚下,我身后。一条黄龙迎面而来,远望龙尾,目之不及。马路上红黄双龙那么长,运动着,又如同静止。汽车呼啸声不绝于耳。

瞬间,那红光与黄光化作无数红黄的圆点。圆点从一对儿变成两对儿——重影。我知道,我哭了。

日暮乡关何处是?烟波江上使人愁。

玩物能怡情,却不能根治这思乡之苦。

那年元旦,我特别爱听李春波的《一封家书》,歌中唱到“我买了一件毛衣给妈妈,别舍不得穿上吧!”看着自己用妈妈给的钱买的厚衬裤,我才知道,我哪有钱给妈妈买毛衣?

我的毛衣还要妈妈给我买。

我那时候有一个山寨机的平板电脑,是我平时的全部娱乐。若没有它,我看电视就要靠上网吧和看地铁广告。那年冬天,它坏了,冷风呼啸,零下十几度,我不好意思回住处打电话,怕室友听见。我在楼下,打电话给家里,小心地说,我想换一个二手山寨机就行,能出人就行。

爸说你休假回来,我给你买个笔记本电脑吧。我现在写到这句,鼻子也是酸的。我挂了电话,嚎啕大哭,街上的车辆疾驰而过,全世界都是冷漠的,连草都别过头去不安慰我。

那一年,我流了很多眼泪,这一生到而今,我都没有那么脆弱过。

开春了,阳台上的多肉正是上色的时候。我的阳台朝东,过了十二点便没有直射光了。我望着它们,心想,你们中有太多盆终将不能随我回家。不管以后这个屋子里住的是谁,你们都要好好的,好好活着,好好生长,去温暖他吧。

我有点杜子美的“大庇寒士”之情怀了。

次年九月,我离开了沈阳,再次年春,我们订婚了。

那以后的日子仍满是荆棘,但能喝到小凌河水,我总是安心的。

回家以后,在家乡的花市里也有多肉,我刚回来的时候也常买,常研究。后来,便渐渐没什么热情了,我知道,是因为日子过得好了。如今在花市里,见到以前看也不敢看,问也不敢问的品种,老桩,也只是看看,再也无法激起我的购买欲了。不过,要时间到了当年没带回来的那几个老朋友,还是会买,不管多少钱,我挺想它们的。

曾经沧海难为水,或许当年的多肉,不只是多肉吧。

老朋友们,你们在沈阳还好吗?我永远相信你们还活着。现在又是怎样的一个旅人住在那个房子里呢?他应该不会在北风呼啸的冬夜,蹲在街边哭了吧?毕竟,有花陪他啊。

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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